北京拟任小额D款公司董事、监事和管理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
发布时间:2024-05-11
拟任小额D款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/级管理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;
(二)具备本科以上学历,从事金融领域工作3年以上,或从事相关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;或大专以上学历,从事金融领域工作8年以上;
(三)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专/业知识与能力;
(四)拟任总经理应参加由市主管部门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和谈话。
对不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拟任高/ 级管理人员,小额D款公司申请人认为其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知识、经验和能力的,可向区县主管部门提交个案申请。由区县主管部门上报经市主管部门核准。
更多的变更细节,请联系北京中财瑞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黄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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